贵重物品的承运要求
贵重物品的包装
贵重物品的承运必须采用本公司特别制作的专用袋包装,一票一件。
1 贵重物品的收取
在收取贵重物品时,客户必须与收件员当面清点托寄物品(违禁品除外)准确的数量和重量,然后进行包装封口(用专用贴纸)。如不按上述程序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2. 委托单的填写
在填写委托单时必须详细注明托寄物品的品名、数量、重量和声明价值(与清点时相同),以上内容缺一不可。
3. 贵重物品的签收
当收件客户收件时,必须检查清楚托寄物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然后在签收单签收,并注明包装完整无缺。
4. 贵重物品遗失处理
客户对遗失件的赔偿要求应从发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递交索赔函。
5. 收费标准
公司标准运费+物料费(3元)+附加费(声明价值的1%)=应收运费,现金收取。
6. 此项承运业务最终解释权和裁决权在本总公司。
7.委托单的填写应严格按照本公司规定进行操作,客户必须在委托单的备注栏上清楚注明托寄物品的品名、数量、重量和声明价值。贵重物品的运费只限现金寄付,一票一件(能放入专用袋为准),其它一切恕不受理承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