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禁止收寄物品
1. 电器类敏感物品:电脑、黑白电视机不可出口。(如客户需要出少量,可先行与报关组联络)其余电器可出口,但应注意事先与报关组联络,报明公斤数、产地及包装、数量、件数、价格。
2. 食品类敏感物品:各种食品、茶叶、新鲜或冰冻肉制品。
3. 皮类:未经加工或加工的各种鲜皮类,野生动物皮毛角骨(例:蛇、狐狸、鳄鱼皮、虎骨等,需要出具濒危物种出口证,故不予出口)。
4. 高价值类:金、银白金、镀银类、手机。
5. 木类敏感物品:一般性的可以出口,但如果是红木或檀木(原料及成品要出口)则有相关限制。
6. 糖、烟、酒类不可出口。
7. 自行车(但自行车零配件予以出口;但若散件及零件超过整车的一半,即散件零件装起来有半台自行车,海关会作整车处理,不予出口并可导致扣关)、打火机、名牌手机电池(但普通及无牌的手机电池可适量出口)、中西药品/材。
8. 其它:文物不走。